项目名称:职工教育培训部电教室升级改造
项目编号:ZCFDAHW2302010039
一、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职工教育培训部电教室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投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地点: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3、项目内容:更换四个电教室(510、512、516、517)的电脑、桌椅、视频监控设备,改造为由升降系统与传统电脑桌相结合的升降屏风桌,主要包括:显示系统、监控系统、升降屏及升降屏风桌椅、线材和辅料、原设备拆除及教室修缮与布线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1年;
5、质保期:1年。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并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① 营业执照;
②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 近三年(2020年2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④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网页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⑥ 如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358-732995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 系 人:孙小梅、李静、兰亚珍、李新民、李庆红
电 话:0351-77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