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巡逻执勤车辆购置
项目编号:中财采W-2023-14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巡逻执勤车辆购置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谈判。
2、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内容:购置3辆巡逻执勤运兵车(长mm*宽mm*高mm:≤5341*2032*2407以工信部公告参数为准;轴距:≥3300以工信部公告参数为准;总质量:≤3510kg;整备质量:≤2190kg;功率:≥90kw;排放标准:GB3847-2005,GB17691-2018国Ⅵ;颜色:黑色;能源类型:柴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30日历天;
(5)质保期:一年。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所投车辆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5)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合法的授权,且同一品牌只能有唯一代理商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6)近三年内(2020年2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8)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5.1凡有意参加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材料,材料齐全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上午8:00至下午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应提供的资料:
5.2.1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2所投车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材料;
5.2.3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销售授权证明;
5.2.4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2月至今);
5.2.5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5.2.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7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862142245@qq.com),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将以上资料及单位情况表同响应文件于采购会议前一并递交。
5.3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采购会议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采购会议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张先生
电 话:0358-732995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A301(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联系方式:0351-821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