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汾青有限公司委托,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汾青有限公司第二次不锈钢板材型材采购项目组织邀请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汾青有限公司不锈钢板材型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Q2023-JJ011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招标内容:
采购不锈钢板材、型材一批。
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购置、运输、包装、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期:3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交货)。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00(北京时间),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A301栋四层业务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者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862142245@qq.com),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及登记表同投标文件于开标前一并递交)。
(二)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一份: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查询页;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查询页;投标人无行贿记录的查询页(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公告内容
资格后审。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汾青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23488508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A301栋
项目联系人:李敏、杨文举
联系方式:0351-8212172